7月9日,内蒙古河北商会马芳、李红菊、郭治星等三位副会长一行,来我市考察华商企业,并与我市华商会、运河区侨联签订了友好合作框架协议。我市华商会常务副会长、运河区侨联主席贺金龙出席了签约仪式。
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 一、加强双方的联络、沟通和交往,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互访,交流经验,通报会务、商务工作情况,交流信息,探讨扩大合作的途径,协商合作中的有关事宜,以利于双方更有效地开展会务工作,促进两地政治经济发展。 二、加强两会企业和会员之间交往与合作,组织会员进行互访及学习考察,推动经贸合作,为促进会员之间的友谊和共同发展提供服务。 三、经常向对方提供本会会务活动信息,交流会刊资料,积极参加对方的重大会务活动。 四、双方可根据国家及本地的经济法规、产业政策、地缘优势,联合举办商品展销等经贸活动。 五、加强信息交流,积极主动地向对方提供本地区经济活动的动态和有关信息,为对方参加本地区的经济活动提供方便,积极参加对方的重大经济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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