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侨联召开八届六次全委会
2014年3月11日,河北省侨联八届六次全委会在石家庄闭幕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召开省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》和《省第九次归侨侨眷大会组织方案》等文件。省侨联主席包东作总结讲话,他指出,这次会议是筹备召开省第九次侨代会(简称“九代会”)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,侨联换届是侨联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。各级侨联组织要按照《侨联章程》及省委的要求,扎实做好换届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,确保省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圆满顺利召开。第一、要把筹备召开省第九次侨代会与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紧密结合。要进一步全面准确、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、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。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、省委八届六次全委会和第九次全国侨代会对侨联组织提出的新要求,为开好省第九次侨代会贡献智慧力量。第二、要把筹备召开省第九次侨代会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。要发挥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独特作用。坚持党建带侨建,以人为本,开门办会,把筹备工作置于侨界群众的监督之下;树立侨界群众是侨联工作主体的观念,把省第九次侨代会筹备工作当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标准;把“为民务实清廉”的要求体现在省第九次侨代会筹备工作的全过程。第三、要把筹备召开省第九次侨代会与贯彻中国侨联指导精神紧密结合。深刻认识“两个拓展”要求,积极拓展海外联络工作和服务新侨工作。围绕河北绿色崛起找准侨联组织的位置,按照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发挥全省侨联组织集体优势,推进侨联事业科学发展。第四、要把筹备召开省第九次侨代会与做好上半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。要统筹协调,正确处理好省第九次侨代会筹备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,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努力克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认真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国侨代会精神,确保省第九次侨代会筹备工作和上半年工作相互促进,相互保障。
河北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季加宇、副主席屈恩、张洪波等领导出席会议,河北省侨联委员(含港澳地区)、省侨联机关全体等近百人参加会议。 |